恩施市新塘及大峽谷片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項目(EPC)(ESSJ-202412FJ-001001001)招標公告 |
||||||||||||||||||||||
招標編號:ESSJ-202412FJ-001001001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恩施市新塘及大峽谷片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項目(EPC)已由恩施市發展和改革局以2408-422801-04-01-243720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恩施市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0%,招標人為恩施市城市運營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同致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恩施市新塘、三岔、屯堡、大峽谷片區 建設規模:本項目涉及改造提升總建筑面積約34376.21平方米,新建設施總面積約33943.01平方米、涉及道路工程約168661.45平方米、河道治理約5123.4米。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普惠養老設施、對部分已有普惠養老設施改造提升、基本養老設施改造提升、研學基地建設、室外道路工程等。(1)恩施市三岔、新塘片區康養基地建設普惠養老設施改造提升 7310.71 ㎡(包括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風工程,電梯工程等),新建普惠養老設施 15496.34 ㎡(包括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風工程,電梯工程等),基本養老設施改造提升(福利院)18266.21 ㎡(括裝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風工程,電梯工程等),室外道路工程 84494.84 ㎡(包括道路工程28805.28 ㎡,路基工程 28805.28 ㎡,路面工程 28805.28 ㎡,交通工程 28805.28 ㎡,民宿、福利院室外道路硬化 36607.81 ㎡,游步道7490.40 ㎡,景觀綠化 11200.06 ㎡),河道治理 5123.40m(包括河道清淤工程 1024.68m,生態修復 5123.40m)。(2)恩施市屯堡、板橋、大峽谷片區康養基地建設普惠養老設施改造提升 5868.44 ㎡(包括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風工程,電梯工程等),新建普惠養老設施 8446.67 ㎡(包括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風工程,電梯工程等),基本養老設施改造提升(福利院) 18266.21㎡(包括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風工程,電梯工程等),室外道路工程 84494.84 ㎡(包括道路工程 32405.94 ㎡,路基工程 32405.94 ㎡,路面工程 32405.94 ㎡,交通工程 32405.94㎡,民宿、福利院室外道路硬化 36607.81 ㎡,游步道 7490.40 ㎡,景觀綠化 11200.06 ㎡)。(3)研學基地建設 建筑工程 10000 ㎡(包括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風工程,設備工程) 其他:/ |
||||||||||||||||||||||
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本項目本次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模式建設,包含本項目勘察設計(含測繪)、采購、施工及服務等內容,即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勘察設計(含測繪)、采購、施工、驗收、移交、保修及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設計:完成合同規定的設計任務;項目各類報批、報審、施工、驗收、移交等各階段的相關工作事項及配合服務。地質勘察: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設計方案要求進行地質勘察,出具地質勘察報告,提供設計、施工期內的配合服務。采購:按合同約定進行本工程建設所需的設施、設備和工程材料的采購。施工:工程范圍內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的施工。施工過程及竣工驗收工作:完成施工過程、竣工驗收及項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滿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資料、技術資料、竣工圖及交檔等(含建設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圖紙等相關電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備案及竣工結算等全部相關工作。工程總承包相關管理工作:全面承擔項目管理及專業分包的管理責任,工程質保期內的保修等工作內容。工程設計及施工的外部溝通、協調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負責。以上設計、采購、施工內容必須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項目報規報建、交付使用,并按國家、行業標準及合同要求,對工程設計、質量、進度、安全、環保、造價等全面負責。 標段劃分:1 計劃工期:73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01-02 合同估算價:251561500.00元 |
||||||||||||||||||||||
2.3其他:(1)缺陷責任期:2年 (2)建設范圍內容最終以正式的批文為準,上述相關數據僅為暫定測算,潛在投標人應全面考慮、自行承擔,招標人及本項目的代理機構等相關單位均不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負責,投標人前來參加則視同認可本條款。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確定牽頭人,并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②組成聯合體應符合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投標;③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3家 。(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成員方均需提供),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2)施工資質: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為聯合體投標,由施工單位提供)。(上傳有效的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資質證書) (3)設計資質: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軌道交通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設計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上傳有效的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資質證書)(4)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從投標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接過一項類似業績【類似項目業績系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總承包(含EPC或F+EPC)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EPC合同或F+EPC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成員任何一方提供均可】。(5)人員要求: ①擬派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臨時執業證書,上傳有效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注冊證書),項目經理滿足條件的可兼任施工負責人。 ②設計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建筑工程類或市政工程類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注冊證書)。 ③擬派本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不含臨時執業證書),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傳有效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注冊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擬派本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做出承諾。 ④以上所有人員必須注冊在投標人單位或聯合體成員單位,提供在投標單位(聯合體投標時是指各成員方)最近6個月以來任意一個月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或投標單位出具的繳納社保承諾函)。(上傳網上打印的帶有二維碼或電子章的社保證明彩色掃描件或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網站的電腦截屏證明材料的彩色掃描件或加蓋社保主管部門印章的社保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承諾函) (6)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具體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提供無虧損承諾函(格式自擬)或牽頭方提供財務審計報告(2022年度或 2023年度)。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恩施州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州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http://www.eszggzy.cn/)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7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4年12月23日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州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州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州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
6.投標相關事宜 | ||||||||||||||||||||||
6.1 招標人按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在“電子交易平臺上”進行開標,所有投標人均應準時在線參加開標。招標人通過互聯網在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組織開標,并在投標截止時間 30分鐘前,使用 CA 數字認證登陸“電子交易平臺”,進入“開標大廳”選擇相應標段作在線開標的準備工作。 6.2 投標人應當在能夠保證設施設備可靠、互聯網暢通的任意地點,通過互聯網在線參加開標。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使用加密其投標文件的 CA 數字認證證書登陸“電子交易平臺”,進入“開標大廳”選擇所投標段進行簽到,并實時在線關注招標人的操作情況。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電子交易平臺”的“開標大廳”進行在線開標。注:具體操作步驟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專區- 《恩施不見面開標(投標人操作手冊)》, 請各潛在投標人仔細閱讀,以保證線上開標流程順利進行。 |
||||||||||||||||||||||
7.評標辦法 | ||||||||||||||||||||||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 |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恩施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址: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www.hbggzyfwpt.cn)(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 ||||||||||||||||||||||
9.聯系方式 | ||||||||||||||||||||||
|
||||||||||||||||||||||
2024年12月02日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