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縣開發(fā)區(qū)文體路中段、創(chuàng)園路項目(EPC)通山縣開發(fā)區(qū)文體路中段、創(chuàng)園路項目(EPC)(TSZX-202411SZ-015001001)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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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TSZX-202411SZ-01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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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通山縣開發(fā)區(qū)文體路中段、創(chuàng)園路項目(EPC)已由通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通發(fā)改審批〔2024〕22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通山縣暢建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自籌資金:100.0%招標人為通山縣暢建交通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眾恒永業(yè)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通山縣開發(fā)區(qū) 建設規(guī)模:1、文體路中段道路工程全長283.23米,寬40米,雙向六車道,設計車速為50公里/小時。主要建設內容為:機動車道、綠化、人行道、市政道路、市政管網及配套設施。2、創(chuàng)園路道路工程全長342.852米,寬30米,雙向六車道,設計車速50公里/小時。主要建設內容為:機動車道、綠化、人行道、市政道路、市政管網及配套設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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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文體路中段長約283.23米,寬40米,創(chuàng)園路長約342.97米,寬約30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網及配套設施等。 標段劃分:1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12-31 合同估算價:5205.8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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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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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投標人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2)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財務狀況良好無虧損的財務審計報告(新公司成立時間不足的,提供成立日至今的財務報表),如為聯(lián)合體投標,牽頭方提供即可;(3)投標人近三年內沒有被責令停業(yè);沒有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財產沒有被接管或凍結;沒有騙
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擬派
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投標人自行承諾,評標委員會應在評標現(xiàn)場查詢
相關信息)(4)施工資質:具有主管部門核發(f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5)設計資質:具有主
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具有工程設計市政道路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6)投標人擬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①須具備市政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②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③工程總承包單位為聯(lián)合體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lián)合體牽頭單位的人員擔任,并負責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協(xié)調管理;④且未擔任其他在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投標人自行承諾)。(7)投標人擬派的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需具備市政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8)投標人擬派的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①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②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③且未擔任其他在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項目負責人(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投標人自行承諾)。備注:①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本項目設計或施工負責人。②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必須提交 2024 年 1 月至投標截止時間前(任意一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憑證。 3.2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lián)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明確聯(lián)合體建設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或其他符合條件的主體責任義務(聯(lián)合體單位不超過 2 家):②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工程投標,施工單位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③牽頭單位應由聯(lián)合體中投資人主體單位承擔,負責聯(lián)合體在本項目中的投標報名等相關事宜。聯(lián)合體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本項目,也不得組成新的聯(lián)合體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lián)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lián)合體資質按照聯(lián)合體協(xié)議約定的分工認定;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共同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的除外。否則,相關投標均將被否決: ⑤聯(lián)合體中負責投資的單位負責與招標人的合同簽訂事宜。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shù)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標,招標人不進行設計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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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指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咸寧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下同)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手機CA(標證通)或CA數(shù)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手機CA(標證通)或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lián)合體投標的,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guī)定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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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3日 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手機CA(標證通)或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fā)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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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標相關事宜 | |||||||||||||||||||||||||||||||||||||||||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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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評標辦法 | |||||||||||||||||||||||||||||||||||||||||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 |||||||||||||||||||||||||||||||||||||||||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咸寧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 |||||||||||||||||||||||||||||||||||||||||
9.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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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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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