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文斗鎮(zhèn)衛(wèi)生院長順分院綜合樓項目(EPC)招標公告 |
||||||||||||||||||||||
招標編號:ESLC-202304FJ-001001001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利川市文斗鎮(zhèn)衛(wèi)生院長順分院綜合樓項目(EPC)已由利川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以利發(fā)改審批【2022】43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利川市文斗鎮(zhèn)衛(wèi)生院,建設資金來自一般債券資金及政府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利川市文斗鎮(zhèn)衛(wèi)生院,招標代理機構為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利川市文斗鎮(zhèn)長順壩村5組 建設規(guī)模:擬新建綜合樓一棟,框架結構,共四層,占地面積約222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1600平方米;設置預檢分診、發(fā)熱診室、腸道診室、發(fā)熱患者留觀室;設置普通門診、住院部,內設放射室、化驗室、B超室、心電圖室、消毒供應室等業(yè)務科室;配套建設醫(yī)療廢物暫存間、醫(yī)療廢水處理系統(tǒng)、供用電、場地硬化等輔助工程。 其他:/ |
||||||||||||||||||||||
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 EPC總承包方式完成該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及后續(xù)相關服務、工程量清單及預算編制、材料及設備采購、施工、安裝與調試、用電報裝、竣工驗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缺陷修復等全過程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 標段劃分:/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05-20 合同估算價:50000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時,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不得超過 2個,且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牽頭人為施工單位,由牽頭人負責獲取招標文件及其他資料,辦理投標事宜;聯合體牽頭人在投標文件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聯合體各成員,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2)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及履行合同和協議中應承擔的義務和法律責任。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聯合體各方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3)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成員在聯合體協議中被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成員確定資質等級。(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2)施工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五年有1項總承包或EPC類似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當具備工程設計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3.1.2根據恩施州人社函〔2017〕35號“關于落實《恩施州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意見的補充通知”規(guī)定投標人在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不得出現因拖欠勞動者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zhí)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投標文件中應作出書面承諾,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3.1.3投標人提供以下承諾①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②未被“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③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④“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誠信記錄”中無企業(yè)不良行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誠信信息”中無企業(yè)不良行為。 3.1.4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須提供參與此項目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的無行賄犯罪承諾函。 3.1.5省內外建筑企業(yè)在鄂從事建筑活動,需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督和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報送企業(yè)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在我州開展建筑活動的省內外企業(yè)和人員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信息公示的信息為準(投標單位須提供網頁打印或截圖的企業(yè)和人員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打印或截圖日期須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后)。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恩施州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州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http://www.eszggzy.cn/)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3年04月08日至2023年04月12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guī)定從“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3年04月28日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州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州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fā)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州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
6.投標相關事宜 | ||||||||||||||||||||||
6.1招標人按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在“電子交易平臺上”進行開標,所有投標人均應準時在線參加開標。招標人通過互聯網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地點組織開標,并在投標截止時間30分鐘前,使用CA數字認證登陸“電子交易平臺”,進入“虛擬開標大廳”選擇相應標段作在線開標的準備工作。
6.2投標人應當在能夠保證設施設備可靠、互聯網暢通的任意地點,通過互聯網在線參加開標。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使用加密其投標文件的CA數字認證證書登陸“電子交易平臺”,進入“虛擬開標大廳”選擇所投標段進行簽到,并實時在線關注招標人的操作情況。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電子交易平臺”的“虛擬開標大廳”進行在線開標。。 |
||||||||||||||||||||||
7.評標辦法 | ||||||||||||||||||||||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本項目為評定分離-票決數量法)。 | ||||||||||||||||||||||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利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網址:http://lc.eszggzy.cn/lcweb/)(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 ||||||||||||||||||||||
9.聯系方式 | ||||||||||||||||||||||
|
||||||||||||||||||||||
2023年04月07日 |
||||||||||||||||||||||
備注: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建造師)(下同)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1)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 2.“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是指投標人擬參加某標段投標的,應按規(guī)定下載該標段的招標文件。投標人的下載活動“電子交易平臺”將予以記錄,并可在“下載情況查詢”中查看,該記錄作為投標人是否下載該標段招標文件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