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2024年屋頂分布式光伏能源開發EPC項目招標公告
|
招標編號:HBQC-202411SZ-022001001
|
1.招標條件 |
本招標項目蘄春縣2024年屋頂分布式光伏能源開發EPC項目已由蘄春縣人民政府辦室以蘄政融字【2024】1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蘄春縣創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銀行貸款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自籌資金:25.59%,擬申請銀行貸款:74.41%招標人為蘄春縣創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忠信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2.1項目概況 |
建設地點:蘄春縣境內
建設規模:18815萬元
其他:無
|
2.2招標范圍 |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建設工程總承包(含設計、采購及施工總承包)。設計范圍:勘察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圖預算(或工程量清單)及施工期設計現場服務工作。采購及施工總承包范圍:設備和材料采購及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試運行、竣工驗收、缺陷責任修補、工程移交、質保期內的保修工作等,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
標段劃分:1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價:18815.00萬元
|
2.3其他:無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3.1本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投標人須是依法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成員方均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①施工資質: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②設計資質: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人員要求:項目經理具備機電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或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同時可以兼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之一;
(3)業績要求:投標人作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或聯合體牽頭人近5年(從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至少實施過1個單體規模不小于1.5MW的光伏項目。(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
3.2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不超過3個,牽頭單位為設計單位。(2)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才能參與投標,其中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和履約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且應明確雙方的分工及職責,明確牽頭人及其他成員單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載明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企業按照聯合體協議書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企業確定聯合體資質等級; 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次招標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無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www.hbbidcloud.cn)進行注冊登記,并下載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09日 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6.投標相關事宜 |
詳見招標文件。。
|
7.評標辦法 |
本標段招標評標辦法采用采用綜合評估法,采用“評定分離”方法實施招投標,定標方法采用投票表決法(票決數量法)。。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本標段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www.hbggzyfwpt.cn)(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
9.聯系方式 |
招標人:
|
蘄春縣創源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
|
湖北忠信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黃岡市蘄春縣漕河鎮橫支三路67號
|
地址:
|
蘄春縣漕河鎮七里橋與李時珍大道交匯處萬豪酈晶園華錦閣107鋪
|
郵編:
|
|
郵編:
|
|
聯系人:
|
王女士
|
聯系人:
|
張女士
|
電話:
|
15672662677
|
電話:
|
18827360117
|
傳真:
|
|
傳真:
|
|
電子郵件:
|
|
電子郵件:
|
|
網址:
|
|
網址:
|
|
開戶銀行:
|
|
開戶銀行:
|
|
賬 號:
|
|
賬 號:
|
|
|
2024年11月15日
|
附錄: 項目 | 要求 | 備注 | 資質 條件 |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①施工資質: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②設計資質: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
| 財務 要求 | 投標人(投標人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成員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三年財務狀況(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公司蓋章的財務報表),成立不滿一年的提供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出日止前上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 |
| 業績 要求 | 業績要求投標人作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或聯合體牽頭人近5年(從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至少實施過1個單體規模不小于1.5MW的光伏項目。(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 |
| 信譽 要求 | 1.沒有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 2.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3.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沒有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沒有行賄犯罪行為; 8.不存在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3(19)目規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崗位 | 資格要求 | 數量 |
| 項目 經理 資格 | 項目 經理 | 具備機電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或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同時可以兼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之一; | 1人 |
| 設計 負責人 資格 | 設計 負責人 | 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或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1人 |
| 施工 負責人 資格 | 施工 負責人 | 具備機電工程專業注冊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 1人 |
| 項目 管理 機構 其他 主要 人員 | 施工技術負責人 | 具備電力或電氣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 1人 |
| 施工管理 | 持有有效的施工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 1人 |
| 質量管理 | 持有質量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 1人 |
| 安全管理 |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 3人 |
| 材料員 | 持有材料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 1人 |
| 資料員 | 持有資料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 1人 |
| 設計團隊 | 設計單位配備的專業負責人具備相關專業注冊證書或中級及以上職稱 | 3人 |
| 項目管理機構 主要人員 | 均應當在投標人處注冊執業或崗位登記,且社會保險繳費單位應是投標人。 |
| 施工機械設備要求 | 擬投入機械設備配置合理,各類設備規格品種齊全,滿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
| 其他要求 | 擬派本項目的施工負責人(可由項目經理兼任)和設計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