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遠安縣城區教育設施能力提升工程(嫘祖中學綜合樓),已由遠發改審批〔2024】487號批準建設,項目代碼: 2501-420525-04-01-991804。建設資金為專項資金及自籌。招標人為遠安縣教育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乾競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編號:YAA010022-202501-01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位于遠安縣鳴鳳鎮
2.3本招標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對現有食堂進行改擴建,新建綜合樓作為學生宿舍,新建綜合樓面積3000平方米,食堂改擴建面積 3000平方米。
2.4本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36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發布的開工令為準,實際竣工日期以開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所有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6本招標項目的質量標準:滿足設計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驗收標準規范的合格等級標準。
2.7本招標項目的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合格標準,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評標委員會具體審查投標人是否具備有效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和條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3.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成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2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成員)具備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
3.3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成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證書在有效期內因辦理延期手續應提交由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出具正在辦理延期手續的證明。證書不在有效期內的,評委不予采信;
3.4擬承擔本項目負責人滿足以下要求:
3.4.1擬承擔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建造師注冊證書持證人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評標小組不予認可(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不含臨時執業證書。證書不在有效期內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有關事項的通知》(鄂建辦[2020]39號)的規定執行);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并提供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需加蓋人社部門公章)彩色掃描件或能夠網絡查詢的社保繳費記錄證明,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或分公司,同時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帶有二維碼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
3.4.2擬派本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時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從業人員庫中的信息截圖。(截圖顯示時間必須為投標截止日期前30天內)。
3.5擬派本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6投標人應提供擬派本項目的現場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員、施工員、現場專職安全員各1人)需符合鄂建文[2022]12號文件規定。①如擬派本項目的現場管理人員中有退休人員,需提供相關人員退休證且從業年齡需符合相關規定;②擬派本項目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任;③現場管理人員需并提供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投標人注冊地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需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掃描件或能夠網絡查詢的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并加蓋供應商公章,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④施工員和質量員須具備崗位證書;⑤現場專職安全員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⑥湖北省外企業相關人員崗位證書如不在有效期內的,應由企業法人注冊地的頒證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的文件或證明,并能如實反映上述考核內容;
3.7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成員)須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能證明本企業是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的截圖或《省外建筑業企業投標信息登記表》截圖);
3.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9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10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包括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本項目的申請人如以聯合體形式參與,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文件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協議書由雙方簽字和蓋章后將原件彩色掃描件上傳至電子響應文件中)
(2)本項目的電子響應文件須由牽頭人在網員專區下載,電子響應文件須由牽頭人上傳;
(3)兩個以上資質類別相同但資質等級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申請人,以聯合體成員中資質等級較低者的資質等級作為聯合體申請人的資質等級。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的投標;
(5)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就施工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3.11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項目,申請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落實《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等政策;
3.12不良行為及相關要求: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方成員)在“信用中國”網站,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平臺”未被列入重點監管對象的投標人。(投標人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上述網站查詢截圖,開標結束后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對所有投標人的信用信息進行復核查詢,并做好記錄,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評審);
重要提示:①投標人在制作投標文件時,投標文件中提供的相關證件掃描件必須為原件彩色掃描件,否則評標委員會將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②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應及時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和“宜昌建設行業綜合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綜合監管系統”)核查施工項目負責人,已完工的項目或者變更項目負責人的應及時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綜合監管系統”完善相關手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工程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登錄至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設-網上辦事,并按照網上提示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招標文件下載時間為2025年2月3日至2025年2月15日23:59(北京時間)。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交易系統投標企業操作指南》)。
5.投標保證金:
根據宜昌市財政局文件(宜市財采發[2022]4號)《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宜昌市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本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24日9時00分
6.2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采用電子營業執照登錄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機構(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6.3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過程中發布的變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7.開標時間及地點:
7.1本工程的開標會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由招標機構通過互聯網在遠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樓315室(遠安縣鳴鳳鎮鳳儀路1號)組織解密工作,并在申請截止時間30分鐘前進入宜昌公共資源交易數智一體化系統,登錄“宜昌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相應標段作在線開標前的準備工作。
7.2申請人應當在能夠保證設施設備可靠、互聯網暢通的任意地點,通過互聯網在線參加解密工作。在申請截止時間前,進入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使用加密其電子投標文件的CA數字證書、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采用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宜昌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所申請標段參加在線開標,并實時在線關注招標機構的操作情況。
7.3本項目接受投標單位采用電子營業執照投標:電子營業執照“一網通投”實測注意事項詳見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辦事指南-操作手冊
-電子營業執照交易主體操作手冊。(備注:對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問的,請咨詢國泰新點公司技術人員,客服電話:4009980000。對電子營業執照注冊及使用存在疑問的,請咨詢上海普華公司技術人員,電子營業執照下載和掃碼認證聯系電話: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聯系電話:17269580657,標書加密、標書解密和簽章聯系電話:15921122887)。
8.合同簽訂: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就施工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若由授權委托代理人洽談并簽署合同的,中標人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9. 評標辦法:
9.1本項目為“評定分離”(評標和定標分離)項目。
9.2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10.招標公告發布媒體:本次招標公告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及湖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
11.信息發布開始時間:2025年2月3日
12.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遠安縣教育局
地 址:遠安縣鳴鳳鎮東門路7號
聯 系 人:洪長青
聯系電話:13387271155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乾競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遠安縣鳴鳳鎮沮陽路
聯 系 人:汪勵
聯系電話:1587259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