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李家河鎮中心幼兒園改擴建項目總承包(EPC)宣恩縣李家河鎮中心幼兒園改擴建項目(ESXE-202404FJ-001001001)招標公告 |
||||||||||||||||||||||
招標編號:ESXE-202404FJ-001001001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宣恩縣李家河鎮中心幼兒園改擴建項目總承包(EPC)已由縣發改局關于宣恩縣李家河鎮中心幼兒園改擴建項目立項的批復以宣恩縣發展和改革局宣發改審 [2023]462號文件批復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宣恩縣教育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100.0%招標人為宣恩縣教育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省致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宣恩縣李家河鎮中心幼兒園校園內 建設規模:擬擴建幼兒園教學用房1800平方米,改建幼兒園教輔用房3000平方米,配套建設消防設施設備、擋土墻、活動場地綠化、通道等,購置全套幼兒園教學、生活等設備。 其他:/ |
||||||||||||||||||||||
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項目擬擴建幼兒園教學用房1800平方米,改建幼兒園教輔用房3000平方米,配套建設消防設施設備、擋土墻、活動場地綠化、通道等,購置全套幼兒園教學、生活等設備。 標段劃分:1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05-30 合同估算價:123000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投標時,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不得超過 2 個,且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牽頭單位必須是本項目的施工單位,工程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的人員擔任,由牽頭人負責獲取招標文件及其他資料,辦理投標事宜;聯合體牽頭人在投標文件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聯合體各成員,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2)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及履行合同和協議中應承擔的義務和法律責任,聯合體協議書原件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聯合體各方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成員在聯合體協議中被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成員確定資質等級。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1、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①+②: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業績要求:投標人(如投標人為聯合體,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2018年2月1日至今)承接過一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系指:具有單項合同金額4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總承包(EPC)業績,提供的佐證材料為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4、投標人擬派人員要求: ①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工程總承包單位為聯合體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人單位的人員擔任; ②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③設計負責人:具有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④擬派本項目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施工管理人員(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質量員1人、安全員2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須具備相應崗位證書,安全員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具有負責土建和機械安全管理的專職安全員,負責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專職安全員應為機械類或綜合類),不得互相兼任。 上述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其余崗位人員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員應為本單位員工(提供近半年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或社保網站的查詢截圖)。 5、財務要求: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如投標人為聯合體,指牽頭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從成立時間起算。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恩施州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州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http://www.eszggzy.cn/)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4年05月17日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州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州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州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
6.投標相關事宜 | ||||||||||||||||||||||
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法確定中標人,定標方法采用集體議事定標法。。 |
||||||||||||||||||||||
7.評標辦法 | ||||||||||||||||||||||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資格后審、綜合評分、評定分離集體議事。 |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恩施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eszggzy.cn/)(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 ||||||||||||||||||||||
9.聯系方式 | ||||||||||||||||||||||
|
||||||||||||||||||||||
2024年04月26日 |
||||||||||||||||||||||
附錄: 附錄一: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宣恩縣李家河鎮中心幼兒園改擴建項目總承包(EPC)(項目名稱) 宣恩縣李家河鎮中心幼兒園改擴建項目總承包(EPC)(標段名稱)
備注:1. “類似項目”是指與招標項目在建設規模、結構形式、使用功能、復雜難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項目。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應準確、簡潔的工程特征指標予以定義,且方便投標人使用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及其他證明材料證實。“類似項目”的定義中不含“近5年”“近3年”等時間限制條件。 2. “投標人用于投標項目(標段)的流動資金” :一般而言,在有正常的預付款和工程款支付的情況下,承包人仍需要投入合同總價/T的10-15%左右的流動資金用于項目周轉性生產。招標人宜根據項目情況合理設置投標人用于投標項目(標段)的流動資金數額。T=(標段)計劃工期(年)=(標段)計劃工期(日歷天)/365。計劃工期少于12個月的,T按1計算。當T<1,T取1。 3. 政府采購工程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建設工程。財政性資金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 本招標文件所稱中、小、微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 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中(包括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整體預留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招標人要明確預留的工作和金額。招標人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形式或者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的形式參加投標的,應當明確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并作為投標人資格條件。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企業的,聯合體視同中小企業;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微企業的,聯合體視同小微企業。招標人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業可以獨立參加投標,無須以聯合體的形式參加或進行合同分包。該類項目因落實了政府采購預留份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在評標時,小微企業不享受價格扣除或增加價格分的優惠政策。 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對小微企業,對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項目,對于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項目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對小微企業、對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大中型企業,在評標時享受價格扣除或增加價格分的優惠政策。組成聯合體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分包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享受評標優惠。 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 具體的政策依據詳見《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