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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市西塞山區龍崗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項目名稱)/ 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G20230413001
本招標項目 黃石市西塞山區龍崗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 相關部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西改發[2023]17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黃石匯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多方籌措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國有資金0.0%,私有資金1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 ,招標人為 黃石匯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瀚景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黃石市西塞山區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規模: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3本招標項目的合同估算價: 黃石市西塞山區龍崗路道路及排水工程:10313081.03元
2.4本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 27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23-05
2.5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電力工程、綠化工程等。
2.6本招標項目的標段劃分(如果有): 【G2023041300100】黃石市西塞山區龍崗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2.7其他: 本項目招標公告為固定模板格式,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 投標人近五年(投標截止日前五年)至少承擔過一項合同金額1000萬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業績(投標人業績證明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網上公示截圖及網上公示鏈接,項目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項目金額認定以合同簽訂金額為準) (類似項目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工程 專業 貳 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應當在黃石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市電子交易平臺”)進行網員注冊,并辦理手機移動數字證書(標信通),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黃石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交易智庫—辦事指南—會員網上注冊指南》(網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網員注冊后,請于 2023 年 0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4 月 20 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標信通APP掃碼登錄或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市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未按規定從“市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5.1 投標文件包括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和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U盤備份)。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3 年 05 月 05 日 09 時 00 分。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以下列兩種方式遞交投標文件:
5.1.1網上遞交: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標信通APP掃碼或CA數字證書登錄“市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拒收。
5.1.2現場遞交: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U盤備份),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分別密封和加寫標記后,遞交至黃石市民之家(地址: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鐵山區金山街道園博大道289號,城市規劃館旁、園博園斜對面)四樓黃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具體見四樓電子屏場地安排及四樓各開標室門前電子屏)。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拒收。
5.2根據本章第5.1款的規定,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只要出現任何一種投標文件應當拒收的情形,其投標將被拒絕。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黃石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招標人: 黃石匯達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瀚景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西塞山區總部2號 | 地 址: 西塞山區總部2號 |
郵 編: 435000 | 郵 編: 435000 |
聯系人: 樂工 | 聯系人: 李工 |
電 話: 15071417187 | 電 話: 15926913227 |
傳 真: | 傳 真: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
網 址: | 網 址: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賬 號: | 賬 號: |
2023 年 04 月 13 日 |
備注: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建造師)(下同)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1)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