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項目已由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宜發改審批[2020]132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爭取上級補助資金、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地方配套資金及地方部門年度預算資金等,招標人為本項目總承包單位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三峽建設項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手術部凈化工程等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概況及范圍
2.1建設規模:新建大樓建筑面積為46686.17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重大疫情救治用房(含“平戰結合”病房)、P2病毒檢測實驗室、急危重癥救治中心(含手術室、ICU)、消毒供應中心、中醫藥制劑及藥房、車庫等及2層地下室。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宜昌市解放路2號
2.3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包含三層、四層、五層手術部相關內容及大樓中心供氧,標段2包含一層放射科、二層放射科、十層DSA和CCU、十六~十八層負壓病房暖通、十九層負壓病房。詳細內容見設計施工圖紙,圖紙范圍內的醫療專項凈化工程、醫療專項電氣工程、醫療專項弱電工程、醫療專項給排水工程、醫療專項醫氣工程、醫療專項射線防護工程、醫療專項裝飾工程。
2.4本項目的計劃工期:計劃總工期15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發布的開工令為準,實際竣工日期以開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標項目的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現行行業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并滿足總包單位申請楚天杯相關標準。
2.6本招標項目的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合格標準,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條件
評標委員會具體審查投標人是否具備有效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和條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3.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承擔本項目的施工方)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3.2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須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3.3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任意一方)須具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
3.4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任意一方)須具有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管道安裝GC2級及以上)(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
3.5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如因辦理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不能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的,則應上傳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3.6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聯合體投標時必須是聯合體牽頭方人員:
(1)擬承擔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一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其注冊專業為建筑或機電工程,其證書上記載的聘用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并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上傳建造師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彩色截圖)
(2)擬派本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時間止未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情況除外);
3.7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牽頭方人員)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或與該職稱直接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3.8擬派本工程的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擬派本項目的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施工方):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質量員1人,專職安全員不少于1人【當專職安全員為1人時,該專職安全員須為綜合類C3證;當專職安全員大于1人時,其中負責土建(C2證或C3證)專職安全員不少于1人,機械安全管理(C1證或C3證)的專職安全員不少于1人;未實行C1、C2、C3證書分類的外省建筑企業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均視為C3證件】。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配備人數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應具備以上5類人員證書)。項目總配備人數不少于5人。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須上傳崗位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信息彩色截圖。專職安全員須上傳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信息彩色截圖。
補充說明:(1)投標擬派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時間止不得同時在其他建筑工程項目中任職(《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情況除外),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若本項目中標,其他關鍵性崗位人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員、質量員)如有在建工程,應確保本項目開工前嚴格按照《湖北省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配備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到崗履職。經建設單位同意,建設項目的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可在宜昌城區擔任不超過3個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詳見相應合同條款約定)。
(2)湖北省外企業相關人員崗位證書如不在有效期內的,應上傳由企業法人注冊地的頒證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的文件或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并能如實反映上述考核內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業承攬本省工程項目組建的施工項目部,其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法頒發或認可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相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網站查詢其真偽(提供網站查詢截圖或鏈接),或提供由相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認可的機構)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文件原件彩色掃描件。
(3)若擬派本項目的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存在兼任的情況,投標人應在“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表格中對上述五類人員定崗定員。如一人承擔多個崗位,每個崗位后都要寫上該人員名字。
(4)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施工方)須上傳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2023年以來任意連續3個月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需加蓋人社部門公章)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電子章的參保單位繳費信息證明的原件彩色掃描件,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
3.9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必須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省外企業須在電子投標文件中上傳省一體化平臺上的《省外建筑業企業投標信息登記表》截圖,省內企業須在電子投標文件中上傳能證明本企業是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的截圖)
3.10投標人的施工類“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誠信專項等級須為 B級及以上;(投標截止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誠信住建信用信息專欄”(以下簡稱“誠信專欄”)查詢投標企業信用信息等情況,并將查詢結果在開標現場當眾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級以“誠信專欄”查詢結果為準)。初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且未進行信用信息登記的企業,誠信等級認定為A 級,誠信分值計為 100 分)
3.11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平臺”未被列入重點監管對象;(開標結束后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對所有投標人的信用信息進行查詢,做好記錄,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評審,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要求。)
3.1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以下要求:
(1)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三家,包括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聯合體牽頭人必須是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2)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協議書由三方簽字和蓋章后將原件彩色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
(3)本項目的電子招標文件須由牽頭人在網員專區下載,電子投標文件須由牽頭人提交;
(4)兩個以上資質類別相同但資質等級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投標人,以聯合體成員中資質等級較低者的資質等級作為聯合體投標人的資質等級;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的投標;
(6)通過資格審查的聯合體,其各方組成結構或職責,以及財務能力、信譽情況等資格條件不得改變;
(7)聯合體中標的,與招標人簽訂的合同須由聯合體各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各成員公司公章,以便對聯合體各成員作為整體和他們各自作為獨立體均有法律約束力,聯合體各方就該工程承擔連帶責任。
3.1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14本項目適用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政庫[2020]46號)及其相關配套文件),中小微企業參加投標活動,投標人應當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否則不得享受相關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以聯合體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業
中小微企業單獨投標時,應當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否則作廢標處理。
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投標人應當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且聯合體協議中應約定聯合體內中小微企業合同份額應達到合同總金額的50%,否則作廢標處理。
大型企業單獨投標時,應當提供分包意向協議,約定中小微企業分包合同份額應達到合同總金額50%,并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否則作廢標處理。
聯系電話:0717-603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