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縣糧食倉儲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項目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
||||||||||||||||||||||||||||||||||||||||
招標編號:HBXS-202411FJ-016001001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浠水縣糧食倉儲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項目已由浠水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浠發改審批【2024】32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單位自籌及上級資金,項目業主為浠水縣瑞琦糧食儲備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浠水縣瑞琦糧食儲備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盛馳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浠水縣清泉城區 建設規模:擬對老倉拆除、新建高標準低溫倉庫(倉容57600噸);擬將中心庫9#-20#號倉共計12棟老舊倉房拆除,并新建9棟高標準低溫倉庫,倉庫建設尺寸為60.5m*21.5m,裝糧線高4m,設計單倉倉容6400噸,建筑面積共11706.75m2,共計倉容57600噸。基礎設施改造:17棟倉庫,改造建筑面積16218.87m2,綠色倉儲提升改造(改造倉容49700噸),共16棟倉庫進行提升改造,改造建筑面積15716.24㎡,改造倉容49700噸。對通風系統、氣調技術、內環流控溫技術、空調控溫進行技術改造;購置倉儲設備包括清理機、擋糧板、糧面走道板、防爆燈等。 其他:/ |
||||||||||||||||||||||||||||||||||||||||
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取工程總承包(EPC)模式建設,工程總承包承擔項目工程設計:含整個項目的優化總體規劃方案設計、技術設計、勘察設計、施工圖設計、專項設計、深化設計等;材料設備采購、施工和設備安裝按設計范圍內所涉及的工程內容進行施工建設,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備案和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程,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造價等全面負責。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12-02 合同估算價:9011.17萬元 |
||||||||||||||||||||||||||||||||||||||||
2.3其他:2.3.1設計和工程材料設備、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具體要求如下:2.3.2 工程設計: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工程設計成果文件應真實、準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筑工程質量與安全標準、建筑工程設計技術規范,符合國家規定的相應工程設計成果文件編制深度要求,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且通過相關審查并對其設計的質量負責;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2.3.3 材料設備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和設計要求,且通過驗收合格,并對采購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2.3.4工程施工和設備安裝: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以及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施工,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具備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并對施工質量負責。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企業,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條件: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②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的牽頭方須為施工單位,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以聯合體成員中資質等級較低者的資質作為聯合體的資質等級;②聯合體成員(含牽頭方)不得超過2家,由1家設計單位和1家施工單位組成;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進行投標;④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包含但不限于聯合體成員中的施工方之間份額、稅收繳納以及質量安全責任等事項),授權聯合體牽頭人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⑤遞交投標文件后,聯合體成員不得更換。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次招標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www.hbbidcloud.cn)進行注冊登記,并下載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6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2日 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
6.投標相關事宜 | ||||||||||||||||||||||||||||||||||||||||
?6.1.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關附件等,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采用“評定分離”方法實施招投標,定標方法采用投票表決法(票決數量法)。 6.2投標人可通過手機免費申請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服務,通過電子營業執照登錄交易系統,進行 CA 身份認證、電子簽章、電子簽名、標書加密、標書解密;標書加密、標書解密環節必須均采用電子營業執照方式進行;具體操作參見: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服務指南-電子營業執照。。 |
||||||||||||||||||||||||||||||||||||||||
7.評標辦法 | ||||||||||||||||||||||||||||||||||||||||
本標段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標段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www.hbggzyfwpt.cn)(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 ||||||||||||||||||||||||||||||||||||||||
9.聯系方式 | ||||||||||||||||||||||||||||||||||||||||
|
||||||||||||||||||||||||||||||||||||||||
2024年11月01日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