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城郊大倉基地建設項目(EPC)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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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ESLC-202404FJ-01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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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利川市城郊大倉基地建設項目(EPC)已由利川市發展和改革局以利發改審批【2024】26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利川市交發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券資金和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利川市交發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大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利川市都亭街道辦事處林家社區 建設規模:該項目占地面積約102.45畝,總建筑面積約69881.00平方米大倉基地及配套基礎設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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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本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EPC)工程總承包,包含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內容,即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驗收、移交、保修及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計劃工期:54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05-31 合同估算價:226760000.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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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①設計內容包含:本項目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并通過施工圖審查,調整工程概算資料編制(如果有),配合招標人后期招標工作,并負責設計變更、施工期間、缺陷責任期間的后續服務及配合項目業主進行項目評估、獎勵申報工作等。
②施工內容包含:倉儲中心、綜合樓及配套服務用房,停車場、充電樁、廣告位、內部道路、給排水、供配電、消防等公用輔助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等。
③采購:建設項目涉及的材料采購、運輸、保管以及相關檢測、調試等。具體范圍詳見第五章“商務及技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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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成員單位均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其他證書,且聯合體成員最多不超過2家,聯合體的資質、人員等其他要求應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1.4.1的規定; ②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牽頭人及各方權利義務; ③組成聯合體應符合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④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聯合體在本項目中的獲取招標文件、制作并上傳投標文件、參與電子開標等相關事宜;⑤聯合體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本項目,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3.1.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聯合體各成員)須為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資質要求:(1)設計資質:應具備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②同時具備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和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③同時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和市政行業(道路與公共交通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2)施工資質:應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聯合體任一成員)近五年承接過一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系指:建筑工程設計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EPC)業績。類似業績種類為下列之一:建筑工程設計或施工;提供中標通知書和項目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上業績施工方、設計方任意一家提供均可】。 3.1.4投標人擬派人員要求: ①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工程類中級(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②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注:項目負責人為施工單位人員的,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③設計負責人:具備工程設計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上述崗位人員應為本單位員工;上述崗位人員應為本單位員工(提供2024年近三個月以來任意一個月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或投標單位出具的繳納社保承諾函)。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1.財務要求:要求投標人各成員單位近三年(2020、2021、2022)無虧損,提供財務報表或承諾函(格式自擬) 2.信譽要求:(若為聯合體單位、聯合體各成員均應滿足) 1).沒有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2).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3).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5).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6).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7).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沒有行賄犯罪行為;。8)根據恩施州人社發【2016】23 號、恩施州人社函【2017】35號文件的規定,申請人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未出現因非法拖欠勞動者工資而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作出承諾,否則,否決其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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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恩施州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州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http://www.eszggzy.cn/)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3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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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4年05月21日09時00分 5.2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州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州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州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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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標相關事宜 | ||||||||||||||||||||||
本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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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評標辦法 | ||||||||||||||||||||||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一次性匯總(評定分離)。 |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恩施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eszggzy.cn/)(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 ||||||||||||||||||||||
9.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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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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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