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夷陵區城市更新項目【夷陵區老舊小區有機更新改造-城區人行天橋新建及改造項目(夷陵區城區人行天橋夜景燈光改造工程)】已由夷發改投資[2022]125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招標人為宜昌通衢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沭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宜昌市夷陵區。
建設規模:包括對實驗小學天橋、三小天橋、梅子埡路天橋、東湖大道天橋進行亮化改造。其中實驗小學天橋:橋身裝飾導光板滿足城市視覺系統。三小天橋:橋身主體立面更換線型洗墻燈及點光源;轉角增設立桿投光燈,形成亮度變化。樓梯欄桿嵌入裝飾導光板。梅子埡路天橋:橋身三角形裝飾結構增加格柵屏定制動畫形成獨特觀感。樓梯欄桿嵌入裝飾導光板。東湖大道天橋:拉索點光源,強化橋拱翅膀結構。展現橋體靈動造型,展現城市發展活力。
其他: /
2.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圍內的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計劃工期:6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為準。
合同估算價:約346.35萬元。
2.3 其他:
質量目標:符合設計要求達到國家現行行業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安全目標:達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的合格標準,避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具備機電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平臺”未被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應當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進行網員注冊,完成網員注冊后,請于請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17時3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實體CA鎖、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操作手冊—電子營業執照交易主體操作手冊)登錄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未按規定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10日09時00分。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實體CA鎖、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操作手冊—電子營業執照交易主體操作手冊)登錄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機構(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6.投標相關事宜
6.1 本工程的開標會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宜昌市夷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夷陵區發展大道111號夷陵國際4樓423室)組織解密工作,并在申請截止時間30分鐘前進入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使用加密其電子投標文件的實體CA鎖、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操作手冊—電子營業執照交易主體操作手冊),登錄“宜昌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相應標段作在線開標前的準備工作。
6.2 申請人應當在能夠保證設施設備可靠、互聯網暢通的任意地點,通過互聯網在線參加解密工作。在申請截止時間前,進入宜昌市夷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使用加密其電子投標文件的實體CA鎖、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操作手冊—電子營業執照交易主體操作手冊),登錄“宜昌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所申請標段參加在線開標,并實時在線關注招標機構的操作情況。
7.評標辦法
7.1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7.2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評標和定標分離)方式確定中標單位。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夷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宜昌通衢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區東城試驗區姜家灣村3組
聯系人:郭燕妮
電 話:0717-7829523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沭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大道200號
聯系人:楊俊
電 話:0717-7817008
2023年7月18日
備注:1.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建造師)(下同)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1)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 120 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