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縣學前教育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一期)EPC(ESXF-202411FJ-001001001)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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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ESXF-202411FJ-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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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咸豐縣學前教育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一期)EPC已由咸豐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咸發改審批【2024】24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咸豐縣楚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100.0%招標人為咸豐縣楚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致誠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共計人民幣肆萬玖仟捌佰元整(49800.00元)由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一次性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本項目將使用“咸豐縣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管平臺”進行監管。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咸豐縣各鄉鎮 建設規模:項目對咸豐縣13所幼兒園基礎設施進行提檔升級,總建筑面積21187.96平方米。項目分三期建設,本招標項目為第一期,招標內容為實施高樂山鎮中心幼兒園等11所幼兒園改擴建項目,改擴建教學及輔助用房15449.72平方米,新建食堂1654.04平方米,新建校門及門衛室、廊道614.96平方米,改擴建室外活動場地12067.84平方米,采購教學及相關設施設備。 其他:本次不包括11所幼兒園的教學相關的設施設備采購,只對9所幼兒園改擴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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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EPC)方式,招標范圍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詳勘)及施工圖設計、建安工程施工、設備(貨物)設施采購安裝、相關驗收、移交、備案、缺陷責任期、質量保修等階段全過程實施和管理,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全面負責。關于招標范圍的詳細說明見第五章“商務及技術要求”。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 1 個標段。 計劃工期:9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11-28 合同估算價:22642955.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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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項目合同估算價人民幣22642955.59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22402955.59元,勘察設計費24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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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投標時,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不得超過2個,且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牽頭人為施工總承包單位,由牽頭人負責獲取招標文件及其他資料,辦理投標事宜;(2)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牽頭人在投標文件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聯合體各成員,對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3)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成員在聯合體協議中被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成員確定資質等級。(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3.1.1投標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備有效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的能力。(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成員方均需提供)。 3.1.2資質要求: ①設計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證書。 ②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投標人業績要求:近五年承接過類似EPC業績(設計施工總承包或設計施工一體化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或其聯合體成員提供的業績均有效。) 3.1.4項目管理人員要求:(1)擬派項目經理(項目總負責人):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且未同時在其他項目中任職,提供無其他在建工程項目承諾函。施工技術負責人:擬派本項目的施工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管理人員:擬派本項目的現場施工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質量員1人,施工員1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專職安全員(C2或C3)1人),須為該投標單位人員,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管理人員,須具備有效的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現場專職安全員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建安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2)設計負責人:須具有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建筑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1.5 根據《關于落實<恩施州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實施方法> 相關規定的意見》(恩施州人社發〔2016〕23 號) 及此意見的補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號) 文件的相關規定,要求投標人至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未出現“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投標人應作出承諾,否則投標將被否絕(聯合體成員均須提供) 。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為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政策,本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聯合體成員單位(施工企業)必須滿足《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規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業,并提供真實有效的《中小企業聲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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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恩施州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州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http://www.eszggzy.cn/)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6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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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4年11月22日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州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州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州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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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標相關事宜 | ||||||||||||||||||||||
6.1招標人按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在“電子交易平臺上”進行開標,所有投標人均應準時在線參加開標。招標人通過互聯網在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組織開標,并在投標截止時間30分鐘前,使用CA數字認證登陸“電子交易平臺”,進入“虛擬開標大廳”選擇相應標段作在線開標的準備 工作。 6.2投標人應當在能夠保證設施設備可靠、互聯網暢通的任意地點,通過互聯網在線參加開標。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使用加密其投標文件的CA數字認證證書登陸“電子交易平臺”,進入“虛擬開標大廳”選擇所投標段進行簽到,并實時在線關注招標人的操作情況。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電子交易平臺”的“虛擬開標大廳”進行在線開標。注:具體操作步驟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專區-《恩施不見面開標(投標人操作手冊)》,請各潛在投標人仔細閱讀,以保證線上開標流程順利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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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評標辦法 | ||||||||||||||||||||||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并采用“評定分離-票決定標法—票決數量法”方法確定中標人。 |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恩施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eszggzy.cn/)、咸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網址:http://xf.eszggzy.cn/xfweb/)(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 ||||||||||||||||||||||
9.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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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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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