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于2016年11月30日印發的《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鄂公共資源交易管委會〔2016〕5號)五年有效期即將屆滿。為積極適應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對專家管理的新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專家管理,規范評標活動,保證評標的公平、公正,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對《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在2021年11月8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郵件方式發送到郵箱:1542625688@qq.com;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28號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403室(郵政編碼4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評標(評審)專家征求意見”字樣。
附件一:《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附件二:《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修訂說明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